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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29

09:59

编辑:夏媛、刘婷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示范庭“听庭评议”活动

12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就代某某等4名被告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组织开展示范庭“听庭评议”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闫利国出席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当庭进行了讯问,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随后,在“听庭评议”座谈会上,出庭公诉人分享了办案体会,来自法院、检察院的听庭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陈旗从诉、辩、审三方关系以及以庭审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理念和价值等角度出发,畅谈听庭感受。

闫利国表示,要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充分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在平安法治鄂州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美丽鄂州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展现检察作为,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30余人受邀参加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