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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21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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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鄂州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鄂州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2019年市委政法委项目绩效得分94.5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部门支出情况及基本情况

(一)部门支出情况

本年度共支出经费951.36万元。所有支出经费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7.4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45.97%,与上年相比增加17.23%;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78.7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28.08%,与上年相比增加4.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1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79%,与上年相比减少76.55%;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142.0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4.92%,与上年相比减少81.89%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新增11名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开支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司法救助市级救助资金救助人数比上年救助支出下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按照市委的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及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法纪、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按市委规定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干部。

8、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一票否决制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对全市综合治理办理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9、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10、指导各区政法委员会、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法治办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牢牢把握从严从细从实抓落实基本导向,深入扎实推进平安鄂州、法治鄂州、过硬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为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为我市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1、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深入推进反暴恐斗争,健全完善反暴恐长效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坚决防止在我市发生暴恐事件。二是源头预防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动风险评估向各系统各领域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发生。三是建立维稳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建立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每日情报信息报送研判制度,实现情报信息动态化收集。四是有效处置重大涉稳案事件。坚持依法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包保稳控,确保本籍信访重点人进京非访稳中有降。

2、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服务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继续抓好十六条意见的贯彻落实。

3、深入推进平安鄂州建设。一是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二是严密防控安全威胁风险。三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五是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4、全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三是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四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五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5、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一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理论武装。三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四是提升能力素质。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委2019年预算总收入737.81万元,支出737.81万元,完成率100%。在预算经费的充分保障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紧扣维稳安保主线,突出服务发展主题,履行从严治警主责,扎实抓好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的各项工作,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治安持续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打造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大维稳”、“大平安”、“大法治”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安全感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关键,以创新发展为动机,以平安法治鄂州建设为重点,以群众诉求为导向,坚持进一步防风险、补短板、破难题、促发展,提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坚决打赢综治和平安建设翻身仗,扎实推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保持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治安持续向好。全力抓维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无重大涉稳事件,进京非访逐年大幅下降,且无滞留、无倒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的协调机制、推动机制和运行机制,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打好法治建设“特色牌”,建好法治宣传“主阵地”,把好执法司法“铁屏障”,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推动责任、落实责任,形成“九龙治水”的“大法治”格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普法和执法质量“问万户”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一评一述”制度,在全省率先将法治知识纳入干部任职资格考试重要内容,在全省率先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全覆盖。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全年绩效评价项目8个,均为一级项目,共涉及资金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救助、维稳救助、法治鄂州建设、法学会、铁路护路、扫黑除恶、市直行业调处等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万元和省级转移支付100万。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在资金管理上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原则,让各项支出合法合规,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及超出指标目标30%的原因分析

      因市级司法救助项目采取“救助多少、申请多少、拨付多少”的原则,且市直政法部门直接办理的一般是大案要案,案件数量较少,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较少,故部分预算指标未下达未使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市级司法救助范围,落实市区联动救助,确保确需救助的对象全部得到救助。

(三)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

    主要来源于2019年度决算财务报表,以及对8个市级项目和2个省级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加强对各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领导,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二是严格执行绩效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绩效自评监督。对各个项目实施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2、建议:一是要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系统和体系来推行绩效考核,依靠科学手段确保考核的准确性。二是要明确考核重点,在绩效考核中科学地设置加分制与扣分制有关内容的分值,使之合理配套。三是突出考核结果运用,为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驱动作用,坚持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实现绩效与奖励的对接。

 

以下项目详见附件:

1、综治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评价;

2、维稳项目绩效评价;

3、法治项目绩效评价;

4、司法救助项目绩效评价;

5、法学会项目绩效评价;

6、市直行业调处中心项目绩效评价;

7、市铁路护路项目绩效评价;

8、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项目绩效评价

市委政法委2019年项目绩效评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