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17
03:38
编辑:本站
基层院建设丨优化检力配置 破解小院人力困局
作为全省人数最少的基层院之一,为破解“小院”检力资源不足的难题,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探索通过优化检力配置、实行扁平化运行、保障制度供给等方式,抓实“三个管理”,优化履职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构建小院“大管理”格局,以高质效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
聚焦检力优化 构建综合履职组织体系 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破解小院“业务不平衡”“案多人少”难题的突破点,结合实际,深化“三个结构比”认识和运用,调整优化办案团队和职能配置,为小院综合履职搭建组织框架。 强化联合履职,打破部门职能壁垒。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原有内设机构职能界限,基于业务关联,分别成立刑检与刑事执行检察整合、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整合的办案团队;基于弥补案源“短板”,组建民事检察与控申整合的办案团队。 重组办案团队,打造专业化履职单元。针对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涉及“四大检察”职能交叉的特点,打破条线分割,组建专业化综合履职团队。比如,为更好服务保障鄂州市梁子湖区“生态立区”发展定位,组建“食药环”领域的综合履职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相关案件。团队组建以来,共办理食药环案件241件,办理的4件案件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案例,4件相关案件被最高检评定为高质效案件。 统筹行政力量,推行高效管理模式。探索司法行政人员综合高效管理、集中调配使用的运作模式。将政治部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合二为一,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最大化减少职能重叠化和交叉,促进人员、资源调配和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实现统一口径下达任务、统一领导指挥调度、部门人员各司其职,以缓解人员力量短缺的问题。 扁平化运行,激活一线办案动能。针对院领导占全院员额数三分之二的特点,打破传统的“院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干警”三级工作模式,院领导直接带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办案,在一线带队伍,近三年以来院领导直接办理的实体性案件数占比达30%。同时让院领导分管或直接承担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工作,以形成全局视野。 聚焦机制创新 打通综合履职运行通道 针对办案团队间存在职能壁垒和信息壁垒等问题,探索长效机制,实现由“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转变。 建立综合履职线索发现机制,解决线索流失的问题。建立强制审查报告机制,要求承办人在《审查报告》中必须审查并标明本案是否具有综合履职相关线索。通过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对综合履职线索,共同分析、共同研究,明确相关部门履职侧重方式,及时分头跟进。 建立配套的案件管理机制,解决责任不实的问题。由案管部门负责对综合履职线索的移送、办理、督办、结案实行跟踪管理,同时对相关领域综合履职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及时为院党组提供决策参考。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对综合履职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建立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解决个案局限的问题。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进“个案办理 — 类案监督 — 社会治理”,向深向细拓展综合履职空间,优化案件结构比,实现“四大检察”模型应用全覆盖。如刑执、行政检察联合研发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模型,在全市法律监督模型“金点子”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聚焦素能提升 锻造综合履职人才支撑 落实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素能提升十条措施》《培养全科型人才试点工作方案》,引导“一专多能”全科发展。 强化全科素能培训,夯实能力根基。通过“梁检课堂”“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等形式开展业务研讨和专业讲堂,引导干警保持对各部门法、各条线业务的全面关注,提升线索摸排、调查核实、法律适用等能力水平。 深化岗位实战练兵,锤炼综合本领。为8名检察官助理指派业务导师,定期开展成果展示交流和评议活动,压实导师传帮带责任。开展公诉出庭观摩、法律文书讲评、案例研讨等活动,组织年轻干警常态化列席党组例会、检委会。发挥未检团队、“食药环”办案团队全面覆盖各类业务的优势,适时安排轮岗或者设置AB岗,有意识地跟踪培养全科型人才。 优化激励考核,树立精品导向。每季度评比“梁湖检星”,把综合履职高质效办案作为评选“业务之星”“果敢之星”等单项“检星”的重要考量标准,树立办精品案件的导向。将体现综合履职的典型案例、优秀调研成果、优秀法律文书等作为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指标,增加奖励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下一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小院提升行动及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到该院调研指导提出的“精进有为、敢于创新、服务大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综合履职机制创新,强化干警全科素能培育,着力破解基层实践难题,努力打造新时代基层法律监督高质效发展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