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长安网

通知公告

-2019-

09/03

12:07

编辑:本站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鄂州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按照市委的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及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法纪、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按市委规定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干部。

(8)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一票否决制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对全市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9)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10)指导各区政法委员会、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法治办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现有6块牌子1套班子: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法治办、法学会、铁路护路办,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基层指导科、干部科、调研科、执法监督科和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仅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18年市委政法委编制人数22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5名;财政供养人数25名,其中:在职16名,退休人数9名。与上年相比,行政编制数无增减变化;与上年相比,年末实有在职人数无变化;与上年相比,退休人员增加1名。鄂州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综治办管辖,其拨入经费列支在市政法委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经费中,编制5名,实有在编3名。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2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97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78万元,占支出的41.22 %,项目支出366.19万元,占支出的58.78%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89万元,教育支出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4万元。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4.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66.1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22.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3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增加28.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64.5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6.19万元。

2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22.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3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增加28.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64.5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6.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22.9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622.97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86.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366.19万元,干部教育2.0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8.72万元,住房公积金16.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22.97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1.19%。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552.8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1.14万元,增长10.19%。

1、行政运行(项)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减少5.05万元,占本年预算总数的29.97%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项)支出366.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6.19万元,占本年初预总算数的58.78%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培养、训练干部,提高干部政治、文化、业务水平的教育支出。其中,干部教育2.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5.05%,占本年预算总数的0.34%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32.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16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局发放),下降36.99%,占年初预算总数的5.24%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养老保险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99万元,因养老保险改革,在职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占年初预算总数的4.88%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9.56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局发放),占年初预算总数的0.35%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医疗保险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2.01%,占年初预算总数的3.01%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住房公积金支出,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4.98%,占年初预算总数的2.6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7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22%。其中:

1、人员经费204.4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04.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生活补助、遗嘱家属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等支出。

3、公用经费49.26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育经费等。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66.19万元。主要安排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打击传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综治工作。

2)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94万元。其中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市维稳专题研讨会、重点人社会稳控、维稳情报信息搜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70万元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专款专用。

3)法治鄂州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推进,建设法治示范点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4)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

5)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

6)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88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7)鄂州市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沿线地方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经费,以及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铁护护路培训、联防队员装备购置、维修、信息化建设、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

8)不可预见费8.1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一些无法预知突发紧急情况产生的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9.2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91%。主要包括:办公费2.73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电费1.76万元、邮电费1.98万元、差旅费9.24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会议费2.2万元、培训费1.3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2.94万元、福利费3.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6万元、教育经费2.08万元、其他费用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国有资产总计1002.9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为政府大楼统一分配安排,实有0平方米,金额0万元;车辆2辆,金额35.96万元,专用设备0台,金额0万元,通用设备267.23万元,家具装具9.54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委预算总收入622.97万元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财政拨款366.1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跟踪监控,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的基础上实施跟踪监控。三是在预算编制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

(二)七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打击传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综治工作。绩效年度目标:提升我市一感两度两率,加强重点特殊群体稳控,推动我市平安创建工作的年度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鄂州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67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其中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市维稳专题研讨会、重点人社会稳控、维稳情报信息搜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50万元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专款专用。绩效年度目标:认真做好重大节会和敏感节点维稳工作,确保党代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六四”、“7.5”等重要敏感时段平稳度过。全面推进各项维稳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发生重大消防、道路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

3、法治鄂州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推进,建设法治示范点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绩效年度目标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健全市委法治办机构,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创建平安法治鄂州,不断扩大鄂州法治建设工作影响力。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编报,坚持计划先行、规划引领,注重标准,突出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法治工作实际,细化内容,严把指标,超前思维,务实实施,做到责任、措施、监督、考核四落实,全部符合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发展状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符合经费预算和现实发展水平。

4、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绩效年度目标健全我市法学会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实现我市法治建设目标。

5、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绩效年度目标:认真落实《湖北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积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严格救助的标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当事人,实行精准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的积极作用。

6、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88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绩效年度目标:以“一退三进大调解”为基本方式,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及时掌控、有效化解,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格局。

7、鄂州市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主要用于铁路沿线地方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经费,以及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铁护护路培训、联防队员装备购置、维修、信息化建设、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绩效年度目标: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护路联防工作保障有力、运转正常,铁路沿线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定期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健全完善铁路基础设施、联防队员装备购置,加强爱路护路宣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0万元。预算资金安排如下:

1、一般公用支出0.5万元,均为车辆燃油5000元。

2、法治鄂州建设项目3万元,其中:办公印刷费1.4万元,办公家具1.6万元。

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15.5万,其中:印刷出版费9万元,会议费4万元,其他办公耗材2.5万。

4、维稳专项16万元,其中:办公耗材5.84万元,印刷出版费5.24万元,会议费4.92万元。

5、市铁路护路专项5万元,其中:印刷出版费10.5万元,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费2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控制出国组团申报,本年未编报“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左右,850人次左右,共7万元左右;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制度,继续维持保有一辆由财政拨款补助开支运行维护的应急公务用车的规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委对应急公务用车严格管理,控制开支,努力降低其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司法救助:又称国家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第四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一)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二)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三)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四)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表五)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六)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八)

8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七)

92018“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附表九)

 

 

 

 附件打包下载:市委政法委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