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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及自评表公示

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经市人大及财政审批,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支出,2022年市委政法委的整体支出年初预算4540.31万元,实际拨付1565.63万元,自评得分92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到位资金923.0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923.02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类一级指标,共计6类二级绩效指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对绩效管理有一定的了解,但没有进行系统的绩效管理学习。在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监控、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考量。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狠抓规范,重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资金管理的核心,严格实行了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一是健全用款程序,细化财务支出。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下达资金控制其他费用支出,以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要求。二是强化监管同步,把好支出关口。具体是把好“四道关”:①资金调拨关,实行“项目资金申请与资料审核齐步走”的办法,市财政把关资金调拨;②报账审核关,由单位财务人员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③过程监督关,实行多部门“事先评审,事中监督,事后问效”机制;④后续监管关,建立决算项目后续报告制度和后续审计检查制度。

2.向上级部门或系统内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指标设置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3.对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或者良的项目继续保留安排下年度预算,对于评价结果未能达到优或者良的项目将重新审核考量,并减少预算安排。

(1)将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融入日常工作中,探索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2)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深度开展。

4.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一是合理规划,先预算后用钱。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人大、财政审核下达后,将下达的预算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年初无预算的不予实施,避免负债运作。二是建立和完善资金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下达资金控制其他费用支出,以实现资金管理精细化要求。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为内部控制工作打下基础。

附件:2022年度鄂州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目的。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鄂州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提高全社会治安化水平,加快法治鄂州建设进程;推进司法综合配合改革和政法领域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反邪教工作总体思路,深入推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打击防控、教育转化、宣传教育等措施,提升反邪教治理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法学会各项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建设法治智库,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一张大网”:政法综合信息网(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络纵向贯通、市直政法各部门业务网络横向联通、信息数据互通互享)。“两大平台”:维稳情报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三大中心”:“政法云”大数据中心,政法舆情监测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四大体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支撑体系,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为民服务支撑体系(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安全运维支撑体系(确保信息数据和基础网络安全)。

2.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建立政法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机制和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笔谈活动。加强政法队伍思想建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堂。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同堂业务培训。二是以党的十二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三是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鄂州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快建设市级综治中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鄂州建设。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创建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浓厚法律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面的法治素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依法妥善处置重大敏感案件。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查化解专项行动,建立12337平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常态化交转督办机制。五是加快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坚持高标准建设,不断提升“雪亮工程”交换共享平台及各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和服务能力。组织政法单位赴外考察学习,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六是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政法系统自我革命,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坚持严管厚爱,定期开展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表彰,完善关爱慰问工作机制和政策。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转作风、提效能、强责任”。加强政法宣传工作,全面展现政法队伍时代风采。

3.项目资金情况。市委政法委项目支出为常年性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为923.02万元,已支出923.02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智能化建设、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综治中心建设管理、维稳反邪政治安全及法治专项工作、开展法学会工作、维稳救助及司法救助资金、开展扫黑除恶、行业部门矛盾纠纷调处等专业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工作任务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将项目分解至各个业务科室,由各业务科室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针对自己所完成情况如实打分,将评价情况由财务人员汇总,按权重进行总体评价打分,最后将评价结果反馈至各科室,以评价结果反馈其工作实绩,作为第二年预算编制的参照。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我委2022年年初总预算为4540.31万元,完成支出156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预算681.96万元,实际支出604.69万元,执行率88.67%;项目支出预算923.02万元,实际支出923.02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讨黑恶案件新问题、新动态、新趋势及常态化防范举措,优化经济环境,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宣传人数100万人次、新闻媒体专栏10个,召开研讨会10次。挂牌整治不少于5个地区。日常综治考核不少于2次。救助重点维稳对象35人次,每月下基层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3次。调解各类民事纠纷不少于1500起。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8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提高公正执法满意度、社会面无黑恶势力,优化经济环境,确保社会经济正常有序发展。打造政法协同办案工作室,提升政法部门办案协同工作效率。督查检查铁路隐患整改,全市26个乡镇联通政法专网,建立健全网上网下联动机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减少,满意度持续提升,建立健全“1+N”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政法智能化建设系统使用人员满意,服务企业、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我委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的了解了我委整体资金安排的相关情况,吸取了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经验和教训,对2023年度预算安排具有指导性意义。

2.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加强本单位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加强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内部控制和项目资金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科室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

  3.加强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进行分配使用,避免结存大量资金。


附件3.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3年6月5 日

单位名称

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基本支出总额

642.61

项目支出总额

923.02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565.63

1565.63

100%

20

年度目标1:(10分)

提升我市“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加强重点特殊群体稳控,推动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鄂州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年度绩效指标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平安创建宣传到位

平安创建宣传≥100万人次

100万人次

 

2

质量指标

挂牌整治有效

挂牌整治≥5个地区

5个地区

2

时效指标

日常考核到位

日常综治考核≥2次

2

2

成本指标

政府综合救助

政府综合救助责任保险和综治保险理赔到位

100万人次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95%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安全感

提升群众安全感

95%

1

年度目标2:(10分)

 1、全面推进各项维稳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做到“六个严防”,严防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严防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严防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庆祝活动安全的滋扰事件,严防重特大公安安全事故,严防重大治安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严防重大疫情事件和失泄密事件。

 2、全面落实教育转化、打击防控、宣传教育等反邪教工作措施,着力提升邪教治理水平,全力防控邪教问题风险,确保“三个不发生”,为推进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3、全面推进我市政治安保保卫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年度绩效指标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重点维稳对象35人次

≥35人次

≥35

1

每月下基层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3次

每月≥3次

≥3次

2

质量指标

全市进京非访同比明显减少

总数比去年下降30%以上

同比低于30%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以稳定保和谐促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95%

1

社会效益指标

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保持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98%

2

生态效益指标

被救助的维稳对象停访息诉

确保被救助的维稳对象停访息诉

98%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被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

提升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

96%

1

年度目标3:(10分)

认真落实《鄂州市维稳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积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严格救助的标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当事人,实行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维稳救助、司法救助制度的积极作用。实现维稳救助、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绩效指标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稳、司法救助案件

维稳、司法救助40件

100%

1

举办培训会、学习会议

每年举办≥2场业务培训。

2场业务培训

1

质量指标

维稳、司法救助案件质量

按依据划分救助等级

100%

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以维稳、司法救助维稳定保和谐

98%

1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

息诉罢访,群众满意

95%

1

生态效益指标

被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

提升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

96%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涉法涉诉案件减少,满意度持续提升

98%

2

年度目标4:(10分)

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作为努力方向和目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抓治理、促平安。坚持以科技应用为引领,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应用技术,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综治中心“三大”信息平台建设,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健全网格化管理机构,推进市级综治中心建设。

年度绩效指标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推进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程度

≥70%

70%

1

数量指标

举办网格员培训班

每年完成≥2场

2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打造社会治理半月谈阵地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00%

1

效率指标

打造政法协同办案工作室,提升政法部门办案协同工作效率

提升执法效率

98%

2

满意度指标

上级评价

1.省级调研评价

2.市领导评价

认可

100%

2

同级认可

兄弟市州评价

接待外地考察调研

100%

2

年度目标5:(10分)

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年度绩效指标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扫黑除恶宣传、新闻媒体报道、黑恶案件研讨会

宣传人数100万人次、新闻媒体专栏≥10个,召开研讨会

媒体专栏10个

1

质量指标

常态化机制、涉黑涉恶案件

常态化机制初步建立,无错诉错判案件

100%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环境

优化经济环境,确保社会经济正常有序发展

99%

1

社会效益指标

公正执法满意度、社会面治安情况

提高公正执法满意度、社会面无黑恶势力

95%

1

生态效益指标

无黑恶势力,无“保护伞”

扫除黑恶势力、打伞破网

95%

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常态化,营商环境优化

96%

2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98%

1

年度目标6:(10分)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护路联防工作保障有力、运转正常,铁路沿线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定期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健全完善铁路基础设施、联防队员装备购置,加强爱路护路宣传。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更换高清视频监控探头

维修更换高清探头79个

完成90%探头维护

1

质量指标

涉铁路事故

涉铁路事故零死亡

0人次

2

时效指标

铁路沿线安全

铁路沿线不发生危及铁路安全的案事件

铁路沿线未发生较大危及铁路安全的案事件

1

成本指标

探头运行成本

探头运行成本保障到位

探头均可使用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铁路运输安全

不发生涉铁安全事故

事故0次

1

社会效益指标

督查检查铁路隐患整改

开展督查整改次数不少于10次

看展督导11次

1

生态效益指标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

结合美丽乡村美化铁路沿线环境

沿线新建口袋公园2处

1

可持续影响指标

铁路护路宣传

护路宣传50万人次

宣传55万人次

1

年度绩效目标7

(10分)

全面完成市委政法委“1234”工程。加强总体规划,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如:横向纵向网络线路、应急指挥中心场所、数据存储设备和机房、政法专网机关局域网专用电脑、安全产品等)和软件平台的部署开发升级工作。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向乡镇延伸工作。应急指挥中心、综治网格化中心等平台建设要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

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要求,加快“雪亮工程”建设。

年度绩效目标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网络建设全覆盖

全市26个乡镇联通政法专网

 

95%

1

质量指标

 建立健全网上网下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网上网下联动机制

95%

2

时效指标

形成实战效能

形成实战效能,服务政法工作

93%

2

成本指标

网络线路租用成本

保障网络线路正常运行

98%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系统维护可用

系统维护经济实用

93%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法智能化建设系统使用人员满意

使用人员满意

96%

2

年度绩效目标8(10分)

以立足鄂州、研究鄂州、服务鄂州为原则,以建设法治社会、创新社会治理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内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鄂州、平安鄂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达到“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基本要求,向“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

年度绩效目标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推进五个实践基地建设

≥5个

5

2

数量指标

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发展会员

≥2场

2

2

质量指标

围绕法治保障、法律实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2次

2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帮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0次

10

1

社会效益指标

培育法治土壤,创造法治环境

≥5次

5

1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绩效指标表

≥2次

2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帮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工作,不少于10次

10

1

总分

92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对绩效管理有一定的了解,但没有进行系统的绩效管理学习。在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监控、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考量。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1.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狠抓规范,重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资金管理的核心,严格实行了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一是健全用款程序,细化财务支出。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下达资金控制其他费用支出,以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要求。二是强化监管同步,把好支出关口。

2.向上级部门或系统内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指标设置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3.对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或者良的项目继续保留安排下年度预算,对于评价结果未能达到优或者良的项目将重新审核考量,并减少预算安排。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下载地址:

市委政法委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及自评表.zip